近日,东莞市黄江镇龙见田村、田心村数十名荔枝种植农户向媒体反映,在 2021 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土地征收中,同一片区的信宜新村农户获每亩 17.4 万元补偿,而他们仅得 5.8 万元 / 亩,补偿差额引发对征收公平性的强烈质疑。
农户反映:同项目补偿差近 3 倍 失地安置遭搁置
龙见田村村民李永权表示,其位于富地岭周围的荔枝种植地因城轨项目被征收。他们理解并支持城轨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征收过程中显著的补偿差异却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李永权说,其荔枝果园被征收后,仅收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4.5 万元 / 亩及奖励金 1.3 万元 / 亩,合计 5.8 万元 / 亩;而信宜新村农户获补偿 17.4 万元 / 亩,包含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等。
“同一片区域的果园,为什么他们补偿比我们多三倍”, 李永权说。另有果园按评估价获补偿高达 1900 多万元。而他们的 21.58 亩荔枝地仅按初始标准补偿,与其他果园相比,损失合计 258.96 万元。
按东莞市人民政府东府〔2021〕16 号文件,黄江镇征地综合地价确为 17.4 万元 / 亩,其中土地补偿款 12.18 万元 / 亩(70%)、安置补助费 5.22 万元 / 亩(30%)。但农户表示,他们从未收到安置补助费、社保安置等款项,相关资金被拨付至村集体后未予分配。
政策与执行矛盾:安置费归属成争议焦点
根据农户提供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政府明确将安置补助费、失地安置货币补偿、社保安置等款项支付给龙见田、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协议显示,社保安置标准为每人每月 316.64 元(15 年),失地亦已折现,但农户称从未享受上述待遇。
2022 年 12 月 6 日,黄江镇城市综合执法回复称,每亩 17.4 万元补偿款已拨至村集体,但征收办让村民找村委,村委则表示该款项归属村股民,并非被征收农户个人。
此外,村民还对信宜新村农户与本地农户补偿标准差异提出质疑,不解为何代耕形式的信宜农户能享受东莞市地方财政拆迁补偿,而本地农户却无法享有同等待遇。
“我们是失地直接权益人,安置费本应补给我们,现在却成了集体财产。”村民李创业指出,村集体未将安置费用专项分配,反而让未失地村民共同获益,导致 “失地农户损失惨重,未失地村民双倍获益” 的不公局面。
荔枝果园年亩产超万元,现补偿款甚至无法覆盖种植成本,而信宜新村代耕农户却获全额补偿,本地农户权益被架空。
李创业表示,他们家0.588亩地被征收了,但是补偿费用却一分没有得到。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却说补偿款已经发放,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款。
多次维权未果 农户吁请彻查分配机制
自 2021 年起,农户多次向征收办、农业局等部门反映,要求按政策落实安置费及失地补偿,但相关部门以 “补偿款已拨付村集体” 为由推诿。农户质疑:“为何代耕户能享受地方财政补偿,本地村民却被区别对待?”
村民李建寿透露,黄江镇轨道征收办曾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同一项目按同一补偿标准执行,但实际并未履行承诺。自 2021 年起,村民多次向征收办、信访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反映维权,却遭遇 “踢皮球”,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目前,农户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兑现承诺,按同一项目,同一征收补偿标准执行,重新给予我们应有的补偿258.96万元。
截至发稿,东莞市相关部门尚未就补偿差异及安置费分配问题作出正式回应。事件涉及土地征收政策落地与集体资产分配透明度,后续进展值得关注。
(文中李永权,李建寿,李创业,赖立群均为涉事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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