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女子车辆被侵占多年 维权受阻
基层处置程序引质疑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市民王女士向媒体实名反映,其个人所有的车辆被前嫂子刘某明一方长期占用、拒不归还,多年来她先后通过报警、信访、向巡视组递交材料、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等多种渠道维权,却始终陷入“立案无门”的僵局。基层办案部门多次以同一理由推诿履职、违规处置诉求,导致她的合法财产权益长期无法得到保障,维权之路寸步难行。
据了解,涉案车辆权属清晰、归王女士个人所有。事件起因于2016 年12 月6号,王女士的哥哥与妻子刘某明关系不和闹矛盾,刘某明将停放在王女士父母家的迈腾轿车开走。王女士称,当时刘某明的母亲曾口头承认车辆在自家存放,承诺送回,可两周后刘某明的父亲却矢口否认,拒不归还车辆。

王女士和母亲上门要求归还车辆,却反遭刘某明弟弟殴打,母女两随即报警,当地北城派出所出警后,仅以 “家庭纠纷” 为由调解,未予立案调查,也未对车辆去向采取任何措施。2017 年 3 月,王女士向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诉讼,提交了车辆权属证明,却被法院以 “无法证明被告仍实际占有车辆” 为由驳回诉求。
2020 年 5 月,王女士哥哥与刘某明正式离婚,双方亲属关系解除,“家庭纠纷” 的定性已无任何事实依据。王女士随即向当地新开分局再次报警,要求依法处置非法侵占行为,可新开分局未开展任何立案侦查,直接以相同理由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全盘驳回其合法诉求。

此后,王女士通过正规信访渠道反映、向巡视组递材料、多次找公安部门负责人反映,均无实质回应。市公安相关部门曾指令城区刑警队重新调查,然而办案人员完整核实事实、确认侵占情况属实后,公然拒绝重新立案、拒绝推翻此前违规处理结果,执意维持不予立案结论,2026 年 4 月份王女士又给市相关部门领导写了一封信,请求相关领导给予解决,又被城区刑警队直接拒绝。
王女士表示,在维权困境中,多重问题直指相关部门不作为与程序违法:
其一,相关部门推诿履职,以“家庭纠纷”为借口逃避责任。车辆明确登记在她个人名下,并非家庭共有财产,在哥哥与刘某明离婚后,双方已无亲属关系,“家庭纠纷”的理由早已不成立,但仍以此为由拒绝立案,对涉嫌侵占的行为置之不理。
其二,法院举证责任分配不公,认定逻辑存疑。她已提交完整的车辆权属证明,证明自己是合法所有人,而刘某明开走车辆拒不归还的行为已涉嫌侵占。但法院却将 “证明被告仍占有车辆” 的举证责任完全推给她,忽视了侵占案件中车辆实际控制状态本应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客观现实,导致她因举证未成而败诉。
其三,相关部门疑似存在履职不当、徇私舞弊等行为,让王女士维权之路寸步难行。她多年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均未得到实质性处理,城区刑警队办案人员直接表示 “不会重新侦破,必须维持原判”,暴露出相关人员刻意偏袒刘某明的嫌疑。
其四,相关部门程序违规,剥夺当事人救济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立案应出具书面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女士多次索要均被拒绝,涉嫌程序违法与行政不作为,直接剥夺了她申请复议复核的权利。
“我只是想要回自己合法所有的车,有错吗?” 王女士无奈地说,她的核心诉求只有两个:一是公安相关部门依法对刘某明侵占车辆的行为立案侦查,追回被非法占有的车辆;二是对相关部门不作为、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追责,还她一个公道。
多年维权已耗尽王女士大量时间、精力与财力,正常工作生活遭受严重影响。她质疑,在事实清晰、诉求合法的前提下,基层
部门为何反复推诿、拒不纠正违规行为,让守法公民维权无门。
截至发稿,涉事相关责任部门,仍未就拒不立案、拒绝出具文书、履职推诿等问题作出任何公开回应。王女士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坚持维权,直至追回个人合法财产、获得合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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