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留学资讯 >> 内容

山西惊现“穿越”收据

时间:2026年5月19日 点击:32

山西惊现“穿越”收据:2010年的纸张印着2018年才成立的公司名,三级F院采信,质疑者遭G安威胁

——一张来自未来的纸,如何让一个包工头含冤十三年?

开篇·一个离奇到像剧本的案件

2010年,山西吕梁,包工头宋某带着几十个农民工,垫资给当地村民贾某盖了一栋楼。活干了一半,贾某只给了9000块钱,工程款一分不付。宋某血本无归,十几万的设备被扣,合伙人被打,还被非法拘禁。

十三年后,贾某突然拿出了五张“收款收据”,声称早在2010年就已支付了17万多。宋某懵了:我从未写过这些收据!

更离奇的是,这些收据上印着“凯萨纸品”字样。而“青岛凯萨纸品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成立日期——2018年8月31日

2010年的收据,用着2018年才成立的公司生产的纸张。这不是穿越剧,是现实。

然而,山西三级F院——从汾阳到吕梁到太原,全盘采信了这些“未来收据”,驳回了宋某的全部诉求。一位在网上揭露此事的网友,竟遭到太原某区G安局的电话威胁,要求删帖。

一张“穿越”的纸,一份“怕被曝光”的鉴定,一个“官官相护”的链条,背后究竟藏着什么?

一、一个“惹不起”的介绍人:庞某,从工商局长到“沉默的中间人”

2010年5月3日,经一位名叫庞某的人介绍,宋某、李某与贾某签订了建房协议。庞某当时是汾阳县局局长,身份显赫。宋某觉得,局长介绍的项目,靠谱。

施工期间,贾某违约不付款。宋某多次找庞某出面协调,希望能要回被扣押的设备和欠款。半年后,庞某只回了一句话:“强龙不压地头蛇,贾某我惹不起。

一个堂堂局长,竟说惹不起一个村民?宋某至今想不通。

更令人费解的是,多年后,当贾某拿出那五张“穿越”收据时,庞某在法庭上只说了一句“我只是介绍人”,便再不多言。他明明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明明知道贾某当年有没有付钱,却选择了沉默。

他在怕什么?

二、铁打的伪证:2010年的收据,印着2018年才注册的公司名

案件的核心,是这五张收据。贾某称,2010年5月至6月,他已向宋某支付了173172元工程款。五张收据上,均有宋某的签名。

但是,这几个“致命伤”,F院却视而不见:

第一,纸张“穿越”8年。
收据上印有“凯萨纸品”字样。经公开查询,青岛凯萨纸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1日。一个2010年就开出的收据,怎么可能使用8年后才出现的公司印制的纸张?即便存在同名老厂,贾某为何始终拒绝提供能证明纸张来源的票本封面?这是无法用“巧合”解释的铁证。

第二,付款日期宋某根本不在现场。
合同签订于2010年5月3日。当天,宋某就返回老家交口县组织工人、筹措设备,直到5月10日左右才带设备进场。而第一张收据,日期是2010年5月5日,金额高达66116元。5月5日,宋某人不在汾阳,如何收款?如何亲手写下收据?

第三,十三年从未出示,一出现就是全套“连号票”。
五张收据编号连续(60763-60769),金额精确到0.5元。而宋某称,他们实际收款时打的都是白纸借条,按手印,从来没有用过这种印刷票本。为何贾某十三年从不提这些收据,等到媒体曝光、G安介入后才突然拿出?

第四,无手印、无转账记录、无证人。
五张收据,只有签名,没有手印,没有任何一笔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没有任何第三方证人。在民间大额经济往来中,这完全违背交易习惯和常理。

三、鉴定机构的“生意”与G安的“电话”

宋某向F院申请对收据进行笔迹鉴定。F院委托了山西学院司F鉴定中心,鉴定人:胡某、梁某、李某。

鉴定结论:签名是宋某所写。

但问题是:笔迹真,不等于整张收据真。如果有人拿到宋某曾经在白纸上或账本上留下的签名,再仿造笔迹填写内容、配上“未来纸张”,完全可以制作出这样的“证据”。最直接的鉴别方法,是对纸张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但F院没有这么做。

更诡异的事发生在后面。

2024年底,一位名叫的网友,将“收据穿越”一事发布到快手上。2025年1月,太原市万G安多次打电话给武某,威胁其去太原接受讯问,要求删除所有相关内容。武某害怕牵连,写下保证书,删帖了事。

宋某本人致电万某区G安局,表明自己是案件当事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要求G安局找他而不是武某。G安局人员回答:“就找武” 然后挂断电话。

一个司F鉴定意见,如果真实公正,为什么怕人在网上讨论?一个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质疑,为什么会惊动G安 山西某学院司F鉴定中心怕什么?某柏林区G安局又在替谁“灭火”?

这恰恰说明,他们心里有鬼。

四、三级F院的神操作:15天自己找“初步结论”

面对宋某对鉴定结论的强烈质疑,以及“纸张穿越”等重大疑点,一、二审F院的操作令人瞠目。

一审F官:宋某开庭前两次提交书面重新鉴定申请,开庭时当庭再次提出。一审判决竟写“至本判决作出前,宋某未提出书面异议”——公然颠倒黑白,连当事人的申请都能“抹掉”。

二审F官、孙、李:判决书署名三人合议庭,实际庭审只有审判长一人,另外两人从未露面——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二审必须由合议庭审理”的强制性规定。更离谱的是,他们要求宋某:15天内自行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一份“初步的否定性结论”,否则不予重新鉴定。

15天? 有哪家正规司F鉴定机构,会私下为当事人出具“初步结论”?法律上根本没有这个前置程序。这等于变相堵死了重新鉴定的路,是赤裸裸的“程序设障”。

再审F官某、吴贺某:省高院裁定以“理由不符合条件”简单驳回,对纸张矛盾、程序违法、审判组织不合法等只字不提。当事人向省委巡视组投诉后,省高院短信回复“由原再审审判员吴捷慧办理审查”,最终仍驳回。

一个包工头,垫资盖房,被欠薪、被打、被扣设备、被拘禁,最后连申诉的门都被焊死。三级F院,接力保护错案。

这个案子里,有几个人怕得要死:

介绍人庞某,堂堂局长,当年说“惹不起贾某”。如今在法庭上装哑巴。他怕什么?怕得罪人?还是怕说出真相后,自己当年默许的“收地、造假”被翻出来?

山西学院司F鉴定中心,怕舆论讨论它的鉴定意见,竟动用G安去威胁一个网友删帖。如果鉴定经得起检验,你怕什么?

太原G安,一个民事案件的网络讨论,关你什么事?你急吼吼打电话威胁删帖,是在替谁“保驾护航”?

他们越怕,越说明这里面有猫腻。他们越捂着,越要把盖子揭开。

、十三年了,宋某某还在等一个公道

如今,宋某的施工队早已散伙,十几万的设备废弃生锈,合伙人李某某背上的贷款利滚利。一个带领几十号人的包工头,沦落到漂泊打工。

他要求很简单:

对那五张“穿越”收据的纸张形成时间进行司F鉴定,查清到底是不是伪造;

彻查山西某学院司F鉴定中心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勾结G安打压舆论的问题;

追究三级F院F官枉法裁判、程序违法的责任;

贾某某返还工程款、赔偿损失,归还被扣押的设备。

一张2010年的收据,印着2018年才注册的公司名。
一个敢说真话的网友,被G安威胁删帖。
一个被欠薪、被打、被扣设备的包工头,申诉十三年,三级F院全驳回。

这不是法治,这是笑话。

宋某的案子,不是孤例。它暴露的是基层司F鉴定乱象、程序空转、地方保护、甚至警鉴勾结的冰山一角。

如果连这样明显伪造的证据都能被采信,如果连质疑都要被G安威胁删帖,那么,老百姓的正义,到底该去哪里找?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5522993325605691

作者:314127396  来源:原创

  • 山西信息网(www.161818.cn)
  • 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疑问联系编辑!QQ:501734467 商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