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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鹿寨村民权益谁来维护

时间:2026年6月25日 点击:32

(潘崧.刘新勇报道)近段时间来,媒体多次收到广西鹿寨县黄冕镇村民投诉,强烈反映桂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完工后,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承包部末遵守施工时与鹿寨县黄冕镇大端村坳底屯第一、二小组的村民签订的协议约定,在工程完工后未将被占用的耕地上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致村民无法耕种土地达125亩,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及经济收益。 
据了解,早在2021年初,广西桂柳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时,因临时用地需要,湖南路桥建设集团G72高速广西桂林至柳州N04段总承包部与鹿寨县黄冕镇大端村坳村民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按批复的复垦方案技术标准进行复垦,并保证原功能、原规模恢复耕地原有水利和交通设施。复垦后移交的面积按使用前的投影面积核定,及时按规定申请验收和办理移交。 
然而,工程早已结束,湖南路桥却迟迟没有清空临时堆放的垃圾,未依法将土地还原如初并归还村民。 
在现场看见,这些临时租用的土地上虽然已经长满杂草,有的地方还种上了速生桉,但曾经堆放的建筑垃圾清晰可见,无法作为耕地使用。 
关于湖南路桥对临时租用地的补偿问题,村民曾多次经过当地政府、国土局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协调,仍然没有结果。村民最大的愿望是从法律角度要保护耕地要求能复垦。 
村民诉说: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临时租地处另行修建水沟和路面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退还临时租地的总面积,湖南路桥按平面面积加上施工后形成的徒坡面积来计算,村民认为是极为不合理的,希望能还原原有平坦的土地,并按照平坦土地面积归还足够的总面积;陡坡面积也没有补偿,陡得连人都没发走下去,更不用说如何耕种劳作了;大桥两端的水泥框架挡堵墙没有相应的补偿,湖南路桥的代表人员表示可以拆除水泥框架后交还土地,村民希望能恢复土地原貌及原有土地性质,并对耽误的时间进行相应赔偿;土地原有设施功能要恢复如初,如水渠、田基,道路。 

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如何依法处理建筑垃圾,相关费用均已经在工程造价中有体现,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清空垃圾,实际上是想将这部分钱作为“利润”占为自己所有,从而损害村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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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14127396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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